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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装防盗门质量出问题 业主可向开发商索赔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5-12-01  浏览次数:129
核心提示:中国门都网(官方)消息 明明承诺的是防火防盗门,怎么交房时就变成了三不防的木门?日前,读者徐先生向新闻热线投诉他买房遭遇

中国门都网(官方)消息   明明承诺的是防火防盗门,怎么交房时就变成了“三不防”的木门?日前,读者徐先生向新闻热线投诉他买房遭遇的堵心事。

一年前,徐先生购买一套住房,近日验收房屋时却发现新房多处与样板间不符。天津德唯律师事务所贾芳律师认为,徐先生作为消费者在发现经营者利用虚假广告或者其他虚假宣传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时,可以向经营者即开发商要求赔偿。

据徐先生介绍,1年前他在西青区一楼盘看完样板间后十分喜欢,因销售人员承诺所交房屋与样板间一模一样,徐先生当即决定购买一套样板间同类型的房屋。签约时开发商承诺,徐先生所购买的房屋无论房间格局、配套设施、室内装修风格及建材品质等都与样板间毫无二致。11月中旬,徐先生接到开发商通知前去验房时却发现,房屋入户门与样板间的入户门完全不一样,防火防盗门被改成了不具备任何功能的简装木门。徐先生陆续发现房屋内诸多与样板间不一致的地方后,拒绝继续验收房屋。

天津德唯律师事务所贾芳律师指出,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有关规定,经营者以广告、产品说明、实物样品或者其他方式表明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状况的,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实际质量与表明的质量状况相符,经营者应当提供真实、全面的信息,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根据读者反映的情况,开发商承诺的样板间防盗门与业主实际购买房屋的防盗门并不相符,如确有证据证明上述事实,则开发商已经涉嫌了虚假宣传。根据该法第四十五条之规定,消费者因经营者利用虚假广告或者其他虚假宣传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

此外,根据《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之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因此,业主可以要求开发商予以更换防盗门或赔偿损失。由于商品房买卖属于标的额较大的买卖合同,必须满足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的解除条件方可解除合同,故业主如想退房还要慎重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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